“设计类”专业考试科目1 《设计素描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生活的观察与记忆能力,对其中细节的理解与组织能力,以及画面的综合表达能力。

2.考试范围:生活图片或资料

3.工具材料:

(1)铅笔、炭笔、钢笔、签字笔等自选,不得使用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的绘画材料;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8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1小时30分钟

5.评分: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1)准确把握造型元素的构成逻辑、材质特点及空间关系,并体现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2)构图合理,具有一定的画面组织能力;

(3)工具材料运用熟练。

 

 

“设计类”专业考试科目2 《色彩表达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用色彩表现生活的能力,包括对色彩感觉的敏锐度、色彩关系处理、色彩归纳、细节与质感的把握,以及画面的综合表达能力。

2.考试范围: 生活图片或资料

3.工具材料:

(1)彩铅、马克笔、水粉、水彩或丙烯颜料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8开水彩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1小时30分钟

5.评分: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1)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协调且富于变化,能体现良好的色彩意识、组织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2)能敏锐把握造型元素的形体特征及细节,并能准确表达;

(3)色彩表现技法多样、丰富、合理。

 

 

 

“设计类”专业考试科目3 《创意设计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设计创意和设计表达能力,包括主题理解、创意构思、形态组织;以及对生活常识,设计问题的认识理解。

2.考试范围:形态构成

3.工具材料:

(1)铅笔(含彩铅)、钢笔、马克笔、水粉、水彩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1张4开试卷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分: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1)准确理解文本资料内涵,文字表述清晰,体现一定的设计意识和想象力:

(2)画面完整丰富,创意独特,具有一定的表现能力;

(3)图形与色彩、平面与空间、具象与抽象等关系的组织与构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