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光华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 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路3555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1.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2.秘书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3.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4.应用心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5.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6.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7.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8.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9.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10.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11.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12.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13.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14.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15.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16.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17.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18.体育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19.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20.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2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22.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23.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24.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25.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26.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27.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28.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29.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30.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31.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32.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33.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3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3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36.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37.摄影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38.新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39.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40.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41.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1600元;

  专科专业:

  1.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2.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3.应用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4.大数据应用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5.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光华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光华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长春光华学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每年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5 %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以“奖、贷、助、勤、减、补”为主体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政策方面,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外,还设有校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校内资助政策,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