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 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参加考试,二证缺一不得 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 桌面左上角,以备核对。
2.开考 15 分钟后(即 8:45 后)不得进入考点。
3.考生只可携带黑色水笔等文具,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 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 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任何照相设备、录放设备以及 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4.“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全部采用网上阅卷,请考生在答题时, 务必用黑色水笔书写。答案必须书写在答题纸规定的边框区域内,字 迹要工整、清楚。超过边框区域或书写在试卷、草稿纸上的答案,一 律视作无效。
5.考生应独立答卷,保持考场安静,考生之间不得互借橡皮、直 尺、笔等任何文具,不准交头接耳、夹带、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 答案、交换试卷、草稿纸等违纪行为。
6.开考后30分钟内及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考生不得上洗手间。 考生如需上洗手间,必须举手示意,经监考老师同意后,在考场外的 考务工作人员陪同下,方可上洗手间。
7.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方能交卷离开考场。提前交卷的考生,需 举手示意,在监考老师收齐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后,方可离场。交 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考试结 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座位上就坐,不得交 头接耳,由监考老师到考生座位上收取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考试 材料。所有考试材料经监考老师清点无误后,考生根据监考老师指令 依次离场。所有考试材料均不得带出考场,须由监考老师统一收回。
8.考试期间,若考生有身体不适,须立即向监考教师报告。
9.本次考试所有考场均配备监控设备,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 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 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 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