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的本科专业为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音乐治疗、音乐教育、录音艺术等。
对应的专科专业为音乐表演、现代流行音乐、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传播、作曲技术、音像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音乐教育等。
音乐类分为音乐教育类、音乐表演类(含器乐方向和声乐方向)。专业统考报名时,报考音乐教育类的考生默认兼报音乐表演类,考生也可仅报考音乐表演类中的器乐方向或声乐方向。主、副项,考试曲目及调号,器乐的乐器名称等信息报名时在网上直接选定。主、副项,乐器名称等报名结束后不得修改,不得变更曲目。
1.考试时间
(1)2023年11月25日开始考试;(2)笔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下午,全省音乐类考生均需参加乐理和听写科目的笔试。
2.考点地址
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芜湖市北京中路2号;花津校区,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1)音乐教育类:
考试科目为5科,分别为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和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满分300分,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
(2)音乐表演类
器乐方向:考试科目为4科,分别为乐理、听写、视唱、器乐。满分300分,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
声乐方向:考试科目为4科,分别为乐理、听写、视唱、声乐。满分300分。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
声乐、器乐考试均不可使用伴奏,须背谱演唱(演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