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是上 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础技能和素质测试,旨在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审美能力、艺术素养,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本说明适用于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科技艺术、美术教育、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等专业。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 300 分,其中素描 100 分、色彩 100 分、速
写(综合能力)100 分。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素描
考试内容: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
考试形式:写生、根据图片资料模拟写生、默写
考试工具和材料:试卷用纸为四开(考点提供),绘画
工具为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考试时间:180 分钟
(二)色彩
考试内容:静物、风景考试形式:

  1. 静物、风景写生或默写

  2. 根据图片画彩色绘画考试工具和材料:

试卷用纸为四开(考点提供),绘画材料为水粉、水彩等(考生自备)。
考试时间:180 分钟
(三)速写(综合能力)
考试内容:人物、场景或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中的相关内容

考试形式:

写生、默写或按照提供的图片及相关文字要求进行描绘或创作

考试工具和材料:

试卷用纸为四开(考点提供),绘画工具及材料为铅笔、炭笔、彩色笔等(考生自备)。
考试时间:120 分钟
四、考试目的和要求
(一)素描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造型能力,包括对形体、结构、空间、黑白、质感、构图等方面知识的认识、理解和表达能力。

 

考试要求:

  1. 形象鲜明,构图完整,比例准确,解剖、透视关系正确,形体、结构关系正确;

  2. 有深入的刻画能力,重点突出,画面整体感强;

  3. 结构严谨,明暗层次合理、体积与空间表现准确;

  4. 形象生动,富于艺术表现力。

(二)色彩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色彩的理解、表现和感受能力,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以及色彩技法运用能力和艺术表现力。

考试要求:

  1. 构图严谨,造型完整;

  2. 色调和谐,色彩丰富,色彩关系合理;

  3. 塑造充分,用笔生动,技法运用得当;

  4. 富于艺术表现力。

(三)速写(综合能力)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组织能力、画面构成能力、生活观察能力、艺术想象能力和美术鉴赏及创作能力。

考试要求:

  1. 准确应对命题要求,回应和解决命题所提出的问题;

  2. 构图和形象组织合理,造型准确生动,技法表现得当;

  3. 敏锐的观察生活能力,良好的记忆力,丰富的艺术想象力及相应的艺术和人文素养。

六、试题示例
(一)素描

示例 1

提供一张人物彩色照片,根据照片模拟写生为头像素


描。

示例 2

根据一组静物图片组合成一幅素描静物画。
(二)色彩

示例 1

根据一张风景照片,完成一幅色彩风景作品。示例 2
根据一组静物图片完成一幅色彩静物作品。
(三)速写(综合能力)

示例 1

写生、默写或按照提供的图片及要求进行描绘。示例 2
根据提供的图片素材(中外经典美术作品等)和要求,
将人物或场景进行组合并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