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 统一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 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参加考试。 首场考试还须凭《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进入考点,并在入 场时交予监考老师。考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二证缺一不得 参加考试。入座后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 以备核对。
2.上午开考 15 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下午开考 15 分钟 后不得进入考场所在楼幢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3.考生只可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2B 铅笔等文具,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严禁携 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 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任何照相设备、录放设备以 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4.编导类统考科目全部采用网上阅卷,请考生在答题时, 务必用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签字笔书写,将答案书写 在答题纸规定的边框区域内,字迹要工整、清楚。超过边框 区域或书写在试卷、草稿纸上的答案,一律视作无效。

5.考生应独立答卷,保持考场安静,考生之间不得互借 橡皮、直尺、笔等任何文具,不准交头接耳、夹带、抄袭或 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案、交换试卷、草稿纸等违纪行为。

6.开考后 30 分钟内及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内,考生不得 上洗手间。考生如需上洗手间,必须举手示意,经监考老师 同意后,在监考老师陪同下方可上洗手间。

7.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方能交卷离开考场。提前交卷的 考生,需举手示意,在监考老师收齐试卷、答题纸、草稿纸 后,方可离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 场附近逗留、谈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 并停止答题, 在座位上就坐,不得交头接耳,由监考老师到 考生座位上收取答题纸、试卷、草稿纸等考试材料。所有考 试材料经监考老师清点无误后,考生根据监考老师指令依次 离场。所有考试材料均不得带出考场,须由监考老师统一收 回。

8.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考试期间,若考生有身体不适 须立即向监考教师报告。

9.本次考试所有考场均配备监控设备,请考生自觉遵守 考场纪律。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 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 令第 33 号)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涉嫌违法的,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