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份具体分专业录取线:
河北省:环境设计553.713、产品设计553.913、数字媒体艺术555.138
辽宁省历史类:产品设计445.7、视觉传达设计449.8、环境设计445.3、数字媒体艺术451.1
辽宁省物理类:数字媒体艺术462.3、环境设计456.7、产品设计452.8、视觉传达设计460.2
山东省:环境设计559.60、视觉传达设计566.25
录取办法:
(1)美术与设计类本科专业包括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美术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
(2)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的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
(3)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我校确定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
(4)各省录取分数计算公式:
河南:平行志愿,综合分=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
江苏: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分÷750)×0.6+(专业分÷300)×0.4]×750
江西: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0.7×750÷450
河北: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含加分)×0.3+(专业成绩÷300)×750×0.7
辽宁: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含加分)÷2+统考专业成绩
安徽: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375×700+文化成绩÷750×300
广西: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总分×0.3+艺术成绩×(750/300)×0.7
黑龙江: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300×750×0.6+文化成绩×0.4
四川:平行志愿投档分为统考专业分
山东: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750÷300×0.7+文化成绩×0.3
山西:非平行志愿,综合分=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