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办按照本省份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其中我校在河南省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录取认可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我校在云南省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录取认可的成绩项和排序规则为“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录取原则
对投档考生,我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考生体检不受限制,将不会被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