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根据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专业类别,按专业类别,采用专业优先原则确定专业。

  (一)普通类批次录取专业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智能交互设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广告学、文物保护与修复、艺术史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安排在各省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录取,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末位同分者,按生源省份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二)艺术类批次录取专业(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成绩)

  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含中外合作办学)、工艺美术(与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4+0项目)、书法学、音乐学、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录音艺术、表演、戏剧影视导演、舞蹈教育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均达生源所在省(区、市)统考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合成比例要求由各省(区、市)确定。综合成绩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时,按生源省份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三)艺术类批次录取专业(专业成绩使用校考成绩)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流行音乐、音乐剧、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及校考专业成绩双合格,且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按照上述条件录取后,各专业(含招考方向,不含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启用破格录取,办法如下:

  1.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流行音乐、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校考成绩优秀的考生,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I类、II类破格考生。

  I类破格:各招考方向具有突出表现、特殊才能的考生(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顶尖比赛获奖者,奖项名称附后,获奖时间截至校考报名结束之前),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0%以上(小数向上取整),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1)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流行音乐专业I类破格奖项如下:

  国内顶级比赛:中国音乐金钟奖。

  国际顶级比赛:柴可夫斯基国际音乐比赛、肖邦国际钢琴比赛、范·克莱本国际钢琴比赛、维尼亚夫斯基国际小提琴比赛、意大利帕格尼尼国际小提琴比赛、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国际小提琴比赛、伊丽莎白女王国际音乐比赛、捷克布拉格之春国际音乐比赛、日内瓦国际音乐比赛、德国慕尼黑Ard音乐比赛、利兹国际钢琴比赛、卡迪夫国际声乐比赛。

  (2)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I类破格奖项如下:

  II类破格:各招考方向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2.音乐剧专业,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0%(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可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3.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我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处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4.校考专业成绩末位同分者,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除以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折算为单科满分150分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