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术学

1.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投档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文化满分×6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0,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级专业统一测试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平行志愿特征分高者优先。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2.对于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或科类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统一排序的方式。

二、设计学类

录取办法

1.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投档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文化满分×6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0,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级专业统一测试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平行志愿特征分高者优先。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2.对于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或科类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统一排序的方式。

三、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1.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投档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文化满分×6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0,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级专业统一测试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平行志愿特征分高者优先。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2.对于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或科类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统一排序的方式。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

1.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投档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文化满分×6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0。学校不组织专业校考,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级专业统一测试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平行志愿特征分高者优先。

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2.对于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或科类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统一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