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生工作由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严格按照招生工作“十公开”、教育部“30个不得”等要求,对进档考生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一)录取方式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各省划定的当年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如果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总成绩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总成绩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从低到高排序;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云南省外各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按各省相关要求折算,云南省内各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折算如下:

1.音乐学专业,综合分=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

2.美术学专业,综合分=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

3.新媒体艺术专业,综合分=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

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综合分=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

(三)专业分数级差:无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要求。

(四)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五)外语语种:不限。新生进校后,我校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