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生源省的艺术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3.外语单科成绩达到规定的分数。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

(一)综合分折算方式如下:

音乐学(师范):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750分制计)×50%。

舞蹈教育(师范):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4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750分制计)×60%。

(二)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我校要求浙江省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60分,其他省考生达到50分(满分按150分计),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浙江省

其他省

≧60分

≧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