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2023年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全部使用各省统考成绩录取(山东省音乐类专业为按我校办法计算的专业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具体录取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 录取要求 志愿填报
音乐学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统考成绩(山东省音乐类专业为按我校办法计算的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各招考方向
不可兼报
舞蹈编导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美术学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合格线,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240分(300分制),在进档考生中,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在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原则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 各专业
可兼报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同分比较规则:专业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山东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同分比较规则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