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专业(本科,学制4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法规和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要课程: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外民族民间音乐、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基础、即兴伴奏、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合唱指挥、歌剧排练、复调、教育学、心理学等。 就业方向:各级中学、小学教师,文艺团体演员及文艺研究机构工作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