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是广西艺术学院音乐学学科的传统重点专业。该专业重视课程建设,打造精品。近年来经学校和教育厅评估通过,《作曲》课程获得2006年广西高等学校本科精品课程(课程负责人:梁甫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课题负责人:王晓宁)获得广西艺术学院院级精品专业;《视唱练耳》(课程负责人:白翎)、《音乐创作》(课程负责人:梁甫基)获得广西艺术学院首批院级本科精品课程。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现有教授3人;副教授3人;讲师4人。现任教师10人中具有硕士学位3人,占30%;硕士生导师6人,占60%。师资队伍优势明显,具有雄厚的办学力量,坚持将人才培养放在首位,以培养高层次、高素质人才为己任。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较全面的音乐创作知识、能力和专业水平,能在有关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音乐艺术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音乐创作、编辑、制作、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基础扎实、综合音乐素质强的新型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文化知识和本专业的专业技术、技能,了解本学科历史知识、基础理论知识,以及新成就和发展趋势,系统地掌握并熟练地运用音乐创作专业所需要的和声、复调、曲式、配器的基础知识与技能,以及各种曲式和体裁的作曲技巧。具有较强的审美能力、较高的创作能力和丰富全面的音乐修养,能熟练地运用现代作曲技法和传媒工具,了解本专业和相关学科的发展历史、现状和前景,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一定科学研究能力。

三、专业主干课程: 

作曲、视唱练耳、钢琴基础、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学、管弦乐队配器法、电脑音乐制作等。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艺术实践:6学分

  2、田野采风:4学分

  3、社会实践:1学分

  4、毕业论文:4学分

  5、毕业汇报:2学分

五、修学年限: 

  四至八年(学分制弹性年限)

六、授予学位: 

  文学学士

七、毕业标准、学位条件 

弹性学分制内按学分结构比例修满163学分以上准予毕业,符合《广西艺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规定条件者授予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