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专业

【学制】学制四年,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书法教育基本理论,具有较强的书法鉴赏能力与书法创作能力、能运用已掌握的书法理论进行书法教育、书法创作、科学研究,能在各级学校、各级教育机构、新闻机构、出版部门、企业社区等从事书法创作、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掌握书法篆刻艺术的基本理论,具有正确书法篆刻艺术观念和较强的理论思维;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储备坚实的书法篆刻文化基础,具有较强的五种字体(楷书、行书、隶书、草书、篆书)和篆刻的创作能力。

【主要课程】古代汉语、美术概论、中国画、中国书法史、书法概论、楷书技法与创作、行书技法与创作、隶书技法与创作、篆书技法与创作、草书技法与创作、篆刻技法与创作、美术(书法)课程与教学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