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学(师范)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音乐与舞蹈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具备较强的舞蹈教学能力,编导能力,以及一定的舞蹈表演能力,能在基础教育学校、舞蹈培训机构、基层文化单位及各大院校、专业文艺团体等从事舞蹈教学、编创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学生在校期间系统学习芭蕾基训、古典舞基训、中国古典舞身韵、剧目排练、舞蹈教学法、民族民间舞及教学法、教育学、心理学、中外舞蹈史与鉴赏、钢琴、声乐、乐理与视唱等。主要实践环节有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艺术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第二课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