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强音乐艺术实践、音乐教学基本技能及相关领域的研究能力,专业基础扎实,能适应我国音乐文化发展和改革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主要开设声乐、钢琴、器乐(二胡、古筝、单簧管、萨克斯、小提琴)、视唱练耳、基本乐理、舞蹈、舞蹈编创、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钢琴即兴伴奏、合唱与指挥、音乐教学论、作曲、中外音乐史与名作鉴赏、学校音乐教材教法、音乐文论写作、中小学音乐教育与实践等课程。学生毕业后具备音乐教学、表演、鉴赏和评论等相关领域的理论与实践能力,熟练掌握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可在中小学校、文化馆站、社会音乐团体及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管理和科学研究工作。近5年来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