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师范)

本专业立足江苏,面向全国,适应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培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富有教育情怀,具备扎实的音乐学科知识、过硬的音乐专业技能、突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美育素养,具有创新精神与自我发展能力,能够在中学及相关教育机构从事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优秀音乐教师。

主要开设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钢琴、声乐、器乐、中国民族音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欣赏、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