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三、艺术类专业设置”;住宿费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具体为6人间900元/年/生,8人间6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校依据转发《教育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一等国家助学金4400元/年、二等国家助学金2750元/年及学校补助金;

(3)组织自励自强大学生和自强之星评选;

(4)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学校每年9月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进行认定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