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每学年12000元/人@在校学生通过贫困生认定后,成绩达一定要求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标准为2300-4300元/人·年3)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Q我院设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在校生资助工作,最大程度保障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771-319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