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学生艺术修养,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要求,2021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计划招收交响管乐团员10人,招生项目及计划如下:

1.铜管类:4人

招生项目:小号、长号、大号、次中音号

2.木管类:4人

招生项目:单簧管、萨克斯、巴松、双簧管、长笛

3.打击乐类:2人

招生项目:打击乐(偏重键盘类)、打击乐(偏重打击类)

注:

1.各项目计划数依据生源情况可在总计划范围内调整。

2.未列出的项目2021年不招生。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具有本招生简章限定项目艺术特长且文化课成绩优良的高中毕业生。

2.中学期间具备连续两年及以上乐团经历(以学校证明为准),同时参加过大型演出或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且获奖。

三、学校考核

为切实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继续使用线上提交表演视频等材料进行审核,不再组织现场考试。

考生须按要求提交本人表演视频等报名材料,学校按照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和实际报名情况,组织专家分类别对报名材料及表演视频进行评审,依据评审成绩以及各类别招生计划数、艺术团发展项目需求等,按招生计划数2倍比例择优确定合格人选。

获得合格资格的考生须与北京师范大学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考协议》并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予以公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者视为放弃。

四、报考方式

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中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打印报名申请表、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等,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月20日;

(二)报名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stbm/

(三)相关要求:

1.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准确;

2.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上传如下报名材料:①《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申请表》(报名系统生成打印);②考生中学阶段在艺术团活动经历证明(包含团体名称、团体人数、团内职务等,须由乐团主管教师签字并盖学校公章证明);③考生中学阶段参加大型演出证明或市级及以上大型比赛获奖证书;④考生所报项目的表演视频材料。其中纸质材料需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3.表演视频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须为考生本人演奏的视频材料。视频可使用专业摄录设备或手机等便携式摄录设备,手机需要横屏录制,需不间断同期录制声音和图像,不得进行后期画面剪辑与配音配乐处理,不得加伴奏。视频文件使用MP4格式存储,确保画面与声音清晰无卡顿,播放流畅。视频中考生须面部清晰,视频不得有字幕,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考生个人的信息(包括不得身着校服、佩戴校徽,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视频中出现考生姓名、报名号、中学信息等)。

4.请考生及家长仔细阅读提交材料要求,如有任意一条不符合要求,即视为报名无效(不另行通知)。

五、录取规则

与我校签订《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考协议》的考生,按下列规则录取:

1.高考填报志愿时,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单独设立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批次的省份须在该批次填报)。

2.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须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当年同科类调档线(注:平行志愿录取省份为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750分制,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内、且不低于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高考改革省份按照教育部要求,参照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优惠幅度,在相关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增加一定分值,具体分值另行公布。具体录取要求以我校与考生所签协议及阳光高考平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