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文件要求,自2024年起,哈尔滨音乐学院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中的音乐表演、音乐学和作曲与作曲理论等3个艺术类专业,须在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专业课校考。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