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考试要求
 
考试科目分歌曲创作、器乐曲创作、演唱和演奏三种。其中,歌曲创作和器乐曲创作以网络视频笔试形式进行考核,演唱和演奏以录制作品形式考核。网络视频笔试答题纸和草稿纸由学校负责邮寄给考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络视频笔试
(一)提前核实手机的存储空间是否充足,建议剩余存储空间20G以上。
(二)开始考试半小时前,架设好两部手机(充满电或连接电源),一部手机安装“小艺帮”APP作为主机位拍摄考生考试画面;另一部手机安装“小艺帮助手” APP作为辅助机位架设在可拍摄空间全景位置。
(三)考生在正式考试前15分钟进入候考状态。正式考试开始后,考生可在主机位考试系统中查看试题。考生不可在考试进行中主动中断视频录制,如遇突发事件中断视频录制,应立即返回系统继续考试,系统允许的最大中断次数为3次。超过3次中断录制考试则视为主动放弃考试。
(四)须用铅笔作答。开始答题前,考生须向连接考试系统的手机镜头展示空白答题纸,考试结束前向手机镜头展示答题纸(镜头前须停顿30秒)。考试结束后上传答题纸的清晰照片。
(五)答题纸上不能写任何身份信息和能够识别身份信息的标记。
(六)考试开始之后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连接考试系统的手机镜头,须按本方案网络视频笔试要求完成所有考试步骤。考生提交的考试视频中,如出现考生同时离开主机位和辅助机位镜头的画面,取消该生考试成绩。
(七)因自身原因未按要求操作,错过考试的,视考生放弃考试。
二、演奏和演唱视频作品要求
(一)画面完整展示演唱和演奏考生的台风。
(二)演奏和演唱在一个视频中展示,不能剪辑合成,一镜到底,不能出现后期编辑的情况。
(三)演奏时长3至5分钟,演唱时长3至5分钟,视频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四)考生须在考试结束前完成考试,最多可录制2次。
三、考试结束后,须将答题纸及草纸邮寄至我校(统一选用EMS邮寄)。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延边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高老师收。
 
联系电话:0433-2732477